刘强编:《审美发生与美的鉴赏》,北京:中国书籍出版社,

中西方在审美理想上都以“和谐”为美的最高理想,然而不同的是:中国人对儒家的“中和之美”表示认同,从而侧重审美主体的心理属性。西方人对柏拉图的超验的和谐理想表示认同,从而侧重审美对象的物理属性。

中国的哲学是圆的哲学,中国人所追求的最高理想是圆的哲学精神和曲线的美学精神。中国文化最古老的典籍是《易经》。何谓“易”?“日出为易”,日象征生,与《易经》所谓“生生之谓易”、“天地之大德曰生”①相符合。而“日”字为圆形,按照中国人这种圆的精神,人格至善至美的“自我控制”是“虚实相生”的人生美学的依据。道家“虚无”的观点乃是艺术家对于字宙、自然、人生的一种神秘喜乐感的显现,也是艺术家人格自我控制的显现。中国人追求曲线的美学精神,是说中国的艺术家(诗人和画家)善于以流动的眼光,表达他们对于宇宙和人生的感受。比如中国的书法艺术、昆曲艺术和园林艺术都是以一种曲线的美在世界艺术中独树一帜。

西方毕达哥拉斯学派曾将数学的理论运用于音乐的研究。他们发现:“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。”①这里指声音的和谐,它的准则是高低相称。亚里斯多德也认为“美要靠体积与安排”。这里指形体的和谐。

与西方人不同的是,无论是中国的孔子还是老子,都不曾像西方人那样,对琴弦或人体等审美对象进行过数的计算和量的测试,然而他们也讲“和谐”。儒家的和谐是情与理的统一,道家的和谐是心与物的统一。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,他们所追求的和谐主要是一种心理的和谐。中国人所讲的“和”首先是一种情感的协调。

正像《礼记·中庸》所解释的那样,“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,发而皆中节谓之和”,也就是说,由衷的情感最终还需要节制,从而达到情与理的统一,这就是孔子所追求的审美理想。

在对和谐理想的追求中,柏拉图把和谐分为外在的与内在的,两者统一为美,把“理念美”看作美的最高境界;孔子把外在的和谐称为美,把内在的和谐导入“善”的范畴,把尽善尽美的统一视为美的最高境界。

正像毕达哥拉斯要在一切审美对象中都要发现神秘的“数”一样,孔子则要在一切山川景物中都要发现可贵的“德”,即将仁、义、智、勇等这些人类自身的美好品德赋予特定的自然对象,从而使君子在这种拟人化了的自然对象之中发现自己的本质力量,在物我交融的审美境界中培养人的道德情操。故此,中国的“比德”之风盛行不衰。君子以玉比德,强调“玉”的温润和内在的光辉美;以“梅、兰、竹、菊”四君子的形象启迪人道德的完善,总是把自然美看作是一种完善人性的形式。

中国人所追求的审美理想即是儒家提出的“中和之美”,把“中”看作和谐的唯一尺度,强调在矛盾双方中不走极端,相辅相成,“乐而不淫、哀而不伤”、“怨而不怒”、“礼乐相济、美善相乐”等等都是以“中”为和谐的最高审美标准。这种“以和为贵”、“以和为美”的审美观念一直影响、制约着中国古典艺术。例如,中国古典戏曲中的从逆境转入顺境的大团圆,都是以“中”为和谐的最高审美理想的具体体现。可以说,“团圆之趣”是中国古代文化、平民和统治者的共同需要和趣味,“团圆之梦”是中国古代全社会的人共同做的。可见,中国最大的圆即是中国人的宇宙观和人生观。

关键词:审美发生与美的鉴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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